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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规划和大型建筑应具有民族精神的提案


作者:李延声    2010-03-03 16:53    来源 :李延声博客

 

 

  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我国数千年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大批体现中华民族精神、象征中国古代悠久文明的标志性大型公共建筑,如故宫、颐和园、苏州园林和布达拉宫等。建国后,在较好的城市规划中,我们也曾涌现出一批既庄严雄伟,又能够体现民族精神和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如人民大会堂、中国美术馆、民族文化宫等国庆十周年献礼工程。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在城市规划中也不乏好的建筑,如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苏州博物馆等,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从规划到设计也是很好的范例。特别是苏州博物馆,用现代的材料、工艺、表现手法,充分融入中国文化元素,重新诠释中国古典园林,这是一座将传统文化气息与现代建筑理念完美相融的新型博物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大型公共建筑也越来越多。在大型公共建筑的发展过程中,国外设计师和设计作品纷至沓来,设计理念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把我国作为建筑设计实验场,搞的败笔老百姓微词颇多,很多地方一哄而起大肆建造模仿西方风情景区,照搬罗马雕塑,格调低俗,“崇洋风”甚嚣尘上。南方有个城镇,据说要投入巨资建造层高300米的标志性建筑,却选用洋油灯造型,这种灯是清末美国美孚石油公司向中国销售石油而传入我国的,我们中华民族历史上有许多很好的灯的式样,为何弃而不用呢?!由于文化认知上的差异,一些境外建筑师的设计片面追求“新、奇、特”,严重脱离中国国情,既不实用,也不美观,建造和运行费用过高,甚至还存在技术风险,给我国的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国家形象等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我与艺术界的朋友在议论时常有同感:从东北到西南,从黑龙江到海南岛,我国大多数城市的规划和大型建筑都是一样的,既缺乏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也没有独特个性,更遑论具有民族精神了!国际著名建筑大师贝聿铭先生最近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也认为中国新建筑缺少中国自己的文化味道。目前,全国只有少数几个城市,如西安古城、杭州西湖城、云南丽江古城、苏州古镇周庄、江西婺源等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较好地保留了传统文化的特色。

  笔者近期到海南岛考察,时逢国务院批准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岛上到处都在大兴土木。在前往大小洞天景点的途中,由于没有很好地规划,我们看见道路两旁都盖了房屋,估计是农民自建房,有的地方还没盖好,歪歪扭扭的,十分别扭和难看。最糟糕的是两旁的房屋都紧贴路边,连排水沟都没有,更不用说绿化带?!海南的领导者和决策者们一定要吸取内地一些城市规划建设败笔的教训,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牢记四个字:“中国海南”。当局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海南岛的城市规划和建设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只有这样,海南岛新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才能避免重蹈其它城市失败的覆辙。

  早在2007年1月,建设部等五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发布对规范城市规划和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意见》只是以部委名义发布,缺乏一定的权威性,仍不能有效遏制城市规划和大型公共建筑设计中的“崇洋风”。

  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在城市规划和大型建筑设计和建设中应特别注重体现民族精神。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我们要从加快推进现代化、快速融入全球化的战略部署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城市规划和大型建筑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管理的立法层次,推动城市规划和建设走向法制化轨道。

  第二、针对各地领导都希望多出政绩,在城市规划和大型建筑设计建设中盲目求快求大和崇外但传统文化和艺术修养又十分欠缺的普遍现象,有必要给当政者加补传统文化和艺术修养课。

  第三、今后在建设大型公共建筑时,各地应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提倡限额设计。提倡各地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鼓励代建单位控制造价。

  第四、应该在程序、信息和责任等三个方面增加透明度,让国内专家和本土居民有更大的参与和话语空间。国外设计师的创新理念也应与我们的文化相结合。

  第五、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数量、规模和标准要与“国情”和“地方的财力”相适应。设计“要重视保护和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

  第六、实行建筑方案的“阳光评审”,避免盲目搞国际招标,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制度,加强方案评选后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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